□陈家沛
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,杨某在2017年已被警方处理过,没想到他没就此收手,今年又在自家食杂店内藏了几盘鞭炮。1月6日下午,翔安内厝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,再次将杨某查获。(1月9日台海网)
春节临近,不少地方对烟花爆竹的燃放放宽了条件,这对商家来说无疑是好消息,积极备货也是很自然的反应。问题在于商家的经营范围都是有具体规范的,对烟花爆竹这样的特殊商品,要求更加严格。
2013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》规定:“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,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”。可杨某经营的是食杂店,而且开在民宅内,连储存烟花爆竹的条件都不符合,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不小。这样的情况下,还想分一杯鞭炮销售的羹,实在是算错了账。区区几盘鞭炮即便出售,也绝非检到金元宝,但如果发生爆炸,后果实在不堪设想,类似的前车之鉴数不胜数。因此警方的查处,何尝不是为其搬走了“定时炸弹”?
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,这个杨某之前就曾经非法储存烟花爆竹,结果是偷鸡不着蚀把米。没想到他好了伤疤忘了疼,坚持要在同一地方反复跌倒,这样的商家,也真够奇葩的。病根莫非是不信奉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,而是坚信马无夜草不肥,人无横财不富?都说思路决定出路,思路一出错,结果也就可想而知。这个杨某如果这次还不能认真汲取教训,那么他的未来实在让人感到担心。